精實新聞 2011-01-27 18:47:11 記者 蕭燕翔 報導

鴻海(2317)認購益通(3452)私募案,36小時內急轉直下,正式放棄認購訊息直至27日開盤後9點04分才公告,是否違反重大訊息相關規定,證交所副總林火燈指出,今日將發函鴻海要求說明,原則將處以3-100萬的罰緩,具體金額將視情節輕重而定。

鴻海透過子公司認購益通私募股權案,成台股封關前的最大鬧劇,36小時內由親家變不排除走上法律程序的冤家,最後還意外殺出程咬金-英業達(2356)。不過,投資人最關心的是,決策流程是否透明且符合相關重大訊息規定。

根據鴻海說明,該公司1月26日12:08將擬訂投資協議書寄交給益通,當日15:25益通回覆修改版投資協議書,並要求鴻海於當日17:00簽回協議書,該公司於16:48通知益通尚在討論該投資協議書,無法在17:00簽回,惟益通卻於17:29通知已選擇其他應募人。

不過,鴻海27日是在開盤後9點04分公告相關訊息,外界疑問的是,若於前日下午17:29分已獲知無法參與益通私募,卻直至超過15個小時以後才予以公告,且是否違反重大訊息應於開盤前公告的規定。

對此,證交所說明指出,根據鴻海解釋,該集團是到今日上午才正式決議放棄該私募,因該案茲事體大,且該集團事業體龐大,可以理解今日的忙亂情況。

不過,林火燈指出,該案延至開盤後公告,已違反重大訊息相關規定,將處以3-100萬元的罰緩,今日將發函要求鴻海正式說明,再視情節輕重決議具體罰鍰金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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